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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暗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暗查工作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19〕509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各项措施,确保打赢工地蓝天保卫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及四川省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暗查行动统一安排,现将我省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暗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参建单位环保意识,提高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精细化管控水平,排査并消除在施项目扬尘防治管理隐患与漏洞,切实保证扬尘管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打赢工地蓝天保卫战。

  二、检查范围

  今冬明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包含成都、资阳、德阳、绵阳、自贡、宜宾、泸州、达州、广安、凉山、攀枝花等11个市(州),每个市(州)随机抽查4个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工地扬尘防治“六不准、六必须”落实情况;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扬尘防治机构建立与运行情况;

  (三)主管部门检查、项目部自查情况及各种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闭合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检查项目全部按照“双随机”原则,以“扫大街”方式开展确定。

  (二)检查组按照“查、听、问、评”的程序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情况;听取各方主体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填写检查评分表,询问并印证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反馈对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评价,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反馈被检查地市(州)主管部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要发出《执法建议书》。

  五、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多看‘后院’和‘角落’,少看‘门面’和‘窗口’”的要求,由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人员与若干名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同步开展暗查暗访工作,检查出的问题清单,认真督促各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系统、长效的管控机制。

  (三)各受检单位要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以查促管”机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并切实加强管控措施到位,堵塞管理漏洞。

  (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检查情况将另文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且没有及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将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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